第二章 叶裴林(1 / 24)
“叶裴林是吧?”蒋桓从眼前的资料抬眸看向对面那人。
“怎么是她……”阿奇暗自嘀咕。
女生留着及肩的直发,刘海呈八字分开,发量多且蓬松。她的嘴角非常平直,面部线条既不硬朗也不柔和,笼罩着一股阴郁感。正是在现场晃悠还疑似“调戏”蒋队的那人,因为没人听清她到底说了什么,众人只相信自己看到的。
叶裴林微笑:“是我。”
“你说是你杀了赖大卫,怎么杀的?”
叶裴林突然往前,手肘撑住桌子:“我用一根麻绳做的长鞭,死死勒住他的脖子,然后欣赏着他因为缺氧拼命挣扎、面目狰狞的丑态。”说到这,叶裴林勾起嘴角。“他就怎么一点、一点地没了生息。”
蒋桓:“以赖大卫和你的体型差,反抗是非常容易的。”
叶裴林古怪地笑了起来:“当然是趁他放松警惕啊。警官不知道吗?赖大卫就喜欢玩儿白幼瘦的。”
蒋桓顿了顿,她视线上下一扫——这个叶裴林看起来的确很符合“白瘦”的审美。
“凶器呢?”一同侦讯的另一个警员问。
“烧了。”叶裴林闲闲地回答。
蒋桓:“你为什么杀他?”
“他把我诱骗回家想强奸我,我假装配合他,他去拿套的时候,我用旁边的鞭子杀了他。”
警员:“你家明明在扬城市中心外围,跑去远郊干什么?”
“我去农场体验生活不行吗?”叶裴林反问。
“具体说说过程。他怎么骗你的?”
叶裴林:“我在农场玩了大半天,口干舌燥的,赖大卫假装自己是农场主人,要我跟他回去,他倒水给我喝。就这样。”
蒋桓盯着她:“你把他分尸埋了,是不想被人知道?那你现在自首的行为属于什么呢?良心发现?”
叶裴林无所畏惧地跟她对视:“嗯嗯嗯,对啊。做完这些事以后,我好害怕,害怕得睡不着觉。”语气毫无起伏。
另一个警员握紧了拳头,你他妈你这叫害怕???怎么办,好想打她。
蒋桓冷静地摁住他:“分尸点在哪?”
“就那个农场。”叶裴林眨巴眨巴眼。“接下来是不是该问分尸工具?我直接告诉你好了,就那种耕地用的锄头。”
——跟莫嘉南给出的结论一样!
……
根据叶裴林说的,部分警察去了那个农场,传回了一些照片——地面上残留着大量血液被水稀释的痕迹。
“蒋队,这个案子可以结了吧。”警员问。
“既然是正当防卫,为什么要把赖大卫分尸,又为什么要埋到玉米地,叶裴林的说辞很牵强。”蒋桓说。
阿奇:“刑侦支队的兄弟们去了一趟赖大卫家,看着根本不像叶裴林所说的地把人移来移去不累吗?
“或许凶手有交通工具?玉米田对凶手有什么特殊意义吧。”有人猜测。
a刑警:“那也挺费事儿的。”
b刑警:“在田间地头的,容易留下痕迹。”
c刑警:“可我们连个鞋印都没找到,更别说车辙之类。”
阿奇附和:“别说凶手的了,就连当地百姓务农不可避免留下的都没有。”
a刑警:“凶手这是宁可错杀不肯放过啊。”
大家叽叽喳喳你一句我一句地讨论,等他们说完,法医莫嘉南才开口:“蒋队,你放一下赖大卫尸块拼合后的图片。”
蒋桓依言滑动,这张照片旁边还连接出一些身高体重的基本信息。
“一般来说,身高与赤足长度的比例是6876。但你看,这双脚的长度是27,它的主人身高应在一八五左右,是不是跟我们测出来‘赖大卫’的身高差太多?”莫嘉南接着说。
蒋桓:“你的意思是……?”
“我们将每个尸块的dna分别提取出来,发现属于两个人。”莫嘉南回答道。
阿奇听了简直要跳起来,wtf???他问:“另一个人是谁?”
法医助理:“一个通缉犯。安德·卢森,男,40岁,身高183体重120kg……”
助理小姐指尖上滑,详细资料投影出来。“不过他跟远郊区的人没有任何联系。”
莫嘉南:“我们现在没有证据说明凶手是同一个。”
b刑警:“所有的泥土确实只沾有赖大卫的血。”
尸体已经被埋了好几天,该腐烂的腐烂,混在一起肉眼难辨,又恰巧用来检测dna的那部分是赖大卫的,这能找谁说理呢?
“关于‘陈格’有消息吗?”蒋桓看向阿奇,阿奇清了清嗓:“问了人,陈格家住远郊区406号。对,sir,别怀疑,就是搬走的那家人。”
蒋桓:“搬走的具体时间?”
“152年12月。”阿奇一脸神秘。“而且我有‘内部’消息,赖大卫那个案子的‘陈某’就是陈格,他自己报的案。”所谓“内部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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